但是也是有多種接地方式的,線路在挖完后要將有問題的線路接地后另設有源電源地和接地路段。
這個是符合法規的。別說10mm,1mm我都害怕地下房間存在地漏。
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,法律法規尚不健全,很多設備在沒有建成試驗的情況下尚未實現投入市場,所以地下室的線路在建造之前不必使用接地保護。地下房間比較潮濕,電流容易流入地下室。
有些電力線路設計能力一般,在現有的高度下要增加很多厚度保護電纜,即使建成了保護電纜也不夠。
所以不建議地下室建設防雷接地系統。謝邀~題主的問題是不同的接地方式的發展路徑。我之前自己的理解是:1,如果是常用相序接地,可能是不建議改進。
因為作為一個電網,很多的線路是通過接地方式連接到負荷保護配電箱的。一個千伏以上的住宅變電站要造很多層,多重復合方式,接地系統同時有很多接地點接地不一致。
舉個例子,北京的往南往西的市區交界線路,原有接地方式下,各條線路電線會延伸到不同的建筑物內,那么每個建筑物上都可能有這樣不同的接地點。這樣,可能會導致很多地方存在的接地不一致,引起電壓的波動。而且,也會導致供電區域內有中性點漂移。
2,如果是非常規方式接地,可能的發展路徑是,供電局把地下室造好,在地下室里布設一個接地盒,然后各條線路之間使用開關箱串聯,然后從供電局通過改進方式引入線路回到住宅。3,地下室形成一個小區域的配電網。
這就考驗一個方案的設計功力。
前兩種形式,已經建立了一個巨大的配電網,接地線路很可能較多,容易導致電壓變化,容易產生接地電流波動。但是,這種情況下,防雷接地的問題已經轉化為配電網的限流問題了。
即通過多條線路相互串聯,為一個小區域提供接地。